現(xiàn)在貸款不像以前,都需要本人到場,因為簽署合同等都要本人簽署;至于以公司的名義也不用擔心,公司貸款也要法定代表人簽署,但是風險也是有的,因為他可以相關的委托,對于審核不嚴密的銀行有可能貸款成功。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xiàn)、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貸款指債權人(或放貸人)向債務人(或借款人)讓渡資金使用權的一種金融行為。
公司股東在法人和其他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去貸款,法人個不知情股東該怎么辦😱?你好,股東沒有經過股東會決議擅自以公司名義貸款,如果該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無權以公司名義貸款。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銀行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司以公司名義貸款仍然貸款,則銀行不構成善意,該貸款合同無效,公司無需承擔責任。另一種情況是,如果該股東在貸款時,銀行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司貸款,則銀行屬于善意第三人,貸款合同有效,公司需要向銀行承擔還款義務,公司還款后,可以向該股東追償。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向銀行貸款時沒有提供股東會決議即擅自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銀行對此負有合理審查義務,現(xiàn)在銀行沒有審查,把錢貸給了你們公司,具有一定過失,你們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公司不負有還款義務,只能向該股東主張還款。當然,你們公司也可以在事后選擇追認,承認該貸款合同有效。
公司法人可以以公司名義貸款嗎?這個要看這個貸款是屬于什么性質的,如果此項貸款是公司用款的話建議還是以公司名義貸款,如果屬于自用款項的話,是可以以個人名義貸款的,當然你也可以把公司股份作為抵押資產的!
公司法人不知情股東能否以公司名義貸款現(xiàn)在貸款不像以前,都需要本人到場,因為簽署合同等都要本人簽署;至于以公司的名義也不用擔心,公司貸款也要法定代表人簽署,但是風險也是有的,因為他可以相關的委托,對于審核不嚴密的銀行有可能貸款成功。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xiàn)、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貸款指債權人(或放貸人)向債務人(或借款人)讓渡資金使用權的一種金融行為。
有限公司以公司名義銀行貸款與法人個人財產有沒有關系理論上銀行貸款都需要公司的董事會決議才行,但是沒有董事會決議,也不影響合同的生效。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該是公司的董事長,以公司名義去貸款,應該是有效的,公司要承擔還款責任。有限責任公司以自身所有的資產承擔債務,股東只要履行了出資義務,那就沒有股東的責任了,承擔債務以出資額為限,債務由公司承擔。銀行貸款打入公司帳戶就屬于公司的財產,如果公司董事長挪用了公司的資金私用,可以告他侵占公私財物罪。
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無力償還法人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法人貸款無力償還后果: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xié)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zhí)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guī)定,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八十三條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我是公司法人,可以以公司的名義申請貸款嗎可以。公司需承擔責任,承擔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賠償。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公司,簽貸款合同還款的責任應當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果是合伙企業(yè),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合伙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的債務,由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yè)責任承擔的根本區(qū)別所在。股東只要沒有轉讓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東,仍然要承擔義務享有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