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繳人指的是受其他人委托代為其繳費的人,但是資金是由委托人出資,代繳人可以臨時墊付,但是事后委托人必須歸還。


繳費人指的是繳納各種費用的人,繳費人一般是自己親自去繳納,不會委托其他人代為繳納。繳費人繳納的費用是由自己出資。

代扣代繳義務人,亦稱"扣繳義務人",指不承擔納稅義務,但依照有關規(guī)定,在向納稅人支付收人、結算貸款、收取費用時有義務代扣代繳其應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如果代扣代繳義務人按規(guī)定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稅務機關將支付一定的手續(xù)費。反之,末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稅款,造成應納稅款流失或將已扣繳的稅款私自截留、挪用、不按時繳人國庫,一經稅務機關發(fā)現,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各種類型的企業(yè),也可以是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部隊、學校和其他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經營者和其他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