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網站近日公布的涪陵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涪銀罰〔2021〕第3號、4號)顯示,重慶豐都匯豐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為存款人變更單位結算賬戶信息后未向人民銀行報告;未按規(guī)定完整、準確地報送大額交易報告要素。中國人民銀行涪陵中心支行對其給予警告,并處24萬元罰款。

  謝麗時任重慶豐都匯豐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營運副行長,對重慶豐都匯豐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未按規(guī)定完整、準確地報送大額交易報告要素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涪陵中心支行對其處以1.5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重慶豐都匯豐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00%。

  以下為原文: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