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去銀行存錢,卻迷迷糊糊被柜員忽悠成了買保險。若要提前退保,非但沒有預想中的高收益,還可能面臨本金的損失,這種“存款變保險”的事屢見不鮮。不過,未來銀行職員再想忽悠客戶,估計難了。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四川保監(jiān)局和四川銀監(jiān)局近日聯合向各家保險公司和銀行下發(fā)了《關于開展銀行代理保險產品銷售過程錄音錄像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圍內的銀行工作人員在經營場所向客戶銷售1年期以上(不含1年)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產品和財產保險產品時,應對銷售過程實施錄音錄像。

據了解,這也是兩大監(jiān)管部門首次就銀保銷售的“雙錄”聯合發(fā)文,旨在防范銷售誤導,規(guī)范保險產品銷售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0萬元存款變成了保險

想提前取還要損失本金

上周三,成都市民李女士給成都商報打來電話,咨詢一件關于保險的事。她說,兩年前她家有一筆10萬元的存款到期,當時兒媳婦去銀行準備取錢時,被銀行柜員忽悠著買了一份保險,期限五年。

“當時銀行工作人員給我兒媳婦說,買這種劃算,五年期,收益高,每年還有分紅?!崩钆扛嬖V成都商報記者,她的兒媳婦就迷迷糊糊簽了字,10萬元存款變成了保險。最近,她想去取這筆錢時才知道了這個情況。

更讓她沒想到的是,這筆錢現在根本就沒在銀行,而是在保險公司,如果要提前取出來,不僅沒有高收益,還要損失本金,“簡直坑人嘛!”李女士很生氣,可她又找不到當時賣這份保險給兒媳婦的銀行工作人員,更沒有當時的交易錄像。

四川保監(jiān)局和銀監(jiān)局發(fā)通知

賣銀保產品必須錄音錄像

其實,前些年遭遇過類似情況的人不在少數,一些客戶是在銀行工作人員忽悠下將存款買成了保險。如果要打官司,保單上有客戶親筆簽名,卻沒有購買時的錄音錄像,無法證實自己是被忽悠的,只能吃啞巴虧。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四川保監(jiān)局和四川銀監(jiān)局近日聯合下發(fā)了《關于開展銀行代理保險產品銷售過程錄音錄像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圍內的銀行工作人員在經營場所向客戶銷售1年期以上(不含1年)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產品和財產保險產品時,應對銷售過程實施錄音錄像。

通知要求,錄音錄像必須清晰記錄向客戶進行保險產品銷售的重點過程,至少涵蓋:身份確認、資料出示、產品介紹、風險提示、客戶反饋等五大環(huán)節(jié)和內容。

監(jiān)管部門指出,在銷售過程中,各家銀行應根據不同險種類別特性,按照指定的標準術語向客戶進行講解,對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期限、繳費期限、退保損失、初始費用、紅利演示等涉及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要通過錄音錄像記錄并確保客戶知曉。

明年起要全面實施“雙錄”

違規(guī)逾期不改正要罰款

通知要求,2016年9月底之前,法人銀行業(yè)機構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應實施銷售過程錄音錄像;自2017年1月1日起,其他銀行業(yè)機構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應實施銷售過程錄音錄像。

上周,四川銀監(jiān)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銀監(jiān)會日前要求銀行銷售理財產品和代理產品要“雙錄”,目前全省已有18家銀行業(yè)機構正在實施,到年底之前,所有機構都要施行。據稱,這次與四川保監(jiān)局聯合發(fā)文,也是對銀保產品在銷售中防范誤導的進一步強化,旨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強調,銀行業(yè)機構應保存錄音錄像資料,保管期限自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不得少于6個月,發(fā)生糾紛的錄音錄像資料應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后。銷售人員及利益相關人員只可檢索調閱,不可更改、篡改和涂抹。

銀行業(yè)機構違反規(guī)定的,保險監(jiān)管機構有權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