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粉絲:

這兩年,大家都切切實實地感受到公積金越來越方便了。今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又送出了便民大禮包。

今天起,新的公積金貸款,可以選擇開通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提取業(yè)務,也就是直接將自己公積金賬戶的余額來沖抵貸款。

把自己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提取出來,用于償還每月的房貸,是不少人的做法。

以往,大家這么操作的時候,都是先得辦理購房提取手續(xù),將公積金提取出來,把錢轉到房貸的扣款賬戶中。

而今后,就不用這么麻煩了。

根據公積金中心此次發(fā)布的通知,從今天(包括今天)起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人可以申請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約定還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直接沖還貸款。

如果是公積金和商貸的組合貸款,那就沖還公積金貸款部分。

簡單來說,就是每年1月和7月,系統會自動將您公積金的余額來沖抵貸款。

具體怎么操作呢?

很簡單,就是您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如果高于您貸款的每月約定還款額,系統就會在1月和7月自動將余額中的金額沖抵您的貸款,余額會保留10元,其它的金額都沖抵貸款。

當然,如果您的貸款已經到了最后一期,那么肯定就按照您剩余的貸款本金加利息來沖抵貸款了。

如果是夫妻雙方,那么是否兩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都可以用于沖抵貸款?

可以的。如果夫妻雙方均符合沖抵條件的,先從貸款的主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中沖抵,再從共同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中沖抵。

舉幾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例1: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120萬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5010元,約定的每月還款額為10000元。按照沖還貸沖抵規(guī)則,當日沖抵15000元,同時也不用再從他的貸款還款賬戶中扣劃房貸。

例2:2020年8月15日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100萬元。2021年1月15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9810元,約定的每月還款額為10000元。按照沖還貸沖抵規(guī)則,當日沖還貸失敗,還是要從他的貸款還款賬戶中扣劃10000元房貸。

例3:2020年8月5日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50萬元。2022年1月5日,主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5010元,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0010元,剩余貸款各項金額合計只有18000元。按照沖還貸沖抵規(guī)則,當日沖抵18000元,借款人貸款結清,從主借款人賬戶沖抵15000元,從共同借款人賬戶沖抵3000元。

當然,除了每年的1月和7月,其他月份還是要按照每月的約定還款額正常還貸的。而1月和7月沖抵貸款金額超過每月還款額的部分(比如每月還款額是1萬元,當月沖抵了1.5萬元,超出部分就是5千元),就用于提前還貸了。

需要注意的是,大家可以在簽訂公積金貸款的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沖還貸業(yè)務,無需再單獨申請購房提取業(yè)務。

辦理完成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優(yōu)先用于沖還貸款。沖還貸業(yè)務一經開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購房、租房提取事項和約定提取業(yè)務將自動終止。

除了市管公積金,中直、國管也將執(zhí)行這一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