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而言,方案提出,在資金流動性控制指標(biāo)范圍內(nèi),實施合理的配貸系數(shù),將單繳職工貸款審批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雙繳職工申請貸款審批上限由50萬元提高到80萬元。

此外,加大對珠海市人才安居的支持力度。對頂尖、一類、二類、三類高層次人才提供優(yōu)惠政策,申請人一人為高層次人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貸最高額度為150萬元,申請人兩人為高層次人才可貸最高額度為250萬元。

提高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根據(jù)方案,2022年底前,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珠海市無自住住房且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個自然年內(nèi)提取限額由原來的2.4萬元提高至2.8萬元。

同時,實行“一人購房全家?guī)汀?。珠海市繳存職工可提取賬戶余額的90%幫助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購房支付首付款,也可逐月提取公積金用于幫助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償還購房貸款。

按照方案,繳存職工在珠海市購買保障性住房與在珠海市購買商品住房實行同等的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外市繳存職工在珠海市購房實行與珠海市繳存職工無差別的公積金貸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