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現如今是絕大部分普通市民實現購房夢想的唯一渠道,當然,有些投資客也是借助銀行貸款獲取盈利的機會。從初步統(tǒng)計情況看,按揭購房者差不多占有九成市場份額。但是,由于按揭周期比較長,一般在20~30年,這其中就存在著多個變量,例如,可能因長期失業(yè)導致斷供,因房價暴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不足,因利率上揚導致購房成本增加等。而最令人擔心的,莫過于因失業(yè)迫不得已斷供。那么,斷供后,購房者到底會有多大的損失?能不能拿回來首付款?這是眾多貸款買房者最為關心的話題。

按揭購房實際上是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簽訂借款合同,屬于一種借貸關系。盡管貸款合同是由開發(fā)商作為擔保方簽訂的三方合同,但是,開發(fā)商的擔保責任僅限于房屋建造期間,至房屋竣工驗收并完成不動產登記時為止。也就是說,在房屋權屬證書辦理之前,如果購房者出現不能及時還款的情況,開發(fā)商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當房屋權屬證書辦妥之后,房屋將作為抵押物設立抵押權給貸款銀行。此后,貸款的擔保方式就由開發(fā)商的保證轉變?yōu)榉课莸盅簱?。至此,開發(fā)商在貸款合同中的義務履行完畢。貸款合同完全轉變成購房者(貸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

當貸款人不能按時還款,經催繳依然斷供時,銀行就會起訴購房者,收回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并對房屋進行司法拍賣,拍賣款扣除相關費用后,將優(yōu)先償還銀行的剩余貸款和利息。如果有剩余,才會返還給購房者。所以,購房者在斷供后能否拿回首付款,取決于拍賣所得價款。當然也與市場行情有關。市場繁榮時,拍賣價格會好一些;市場低迷時,拍賣價格就會低一些。一般來說,拍賣價會遠低于市場價,而且,一次拍賣流拍的話,再次拍賣價格又會下浮20%。作為原告的銀行,關心的是拿回自己的剩余貸款和利息,所以,并不會期望獲得很高的拍賣價格。因而,在多數情況下,扣除利息、違約罰金及相關拍賣費用后,十有八九是拿不回全額首付的。換言之,斷供之后造成虧損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