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作業(yè)意外傷害保險費費率

①、《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②《建筑法》第四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yè)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危險作業(yè)意外傷害保險費如何計算?

采用定額計價模式: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直接工程費+措施費+其他項目費+管理費+利潤)×0.2%。

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意外傷害保險費用=(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費+其他項目費)×0.2%。

危險作業(yè)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的計算方法適用于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房屋修膳工程。

未參加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的施工企業(yè)不得計取此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