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額年金保險是一種特殊的保險產(chǎn)品,它將年金的保障功能與投資賬戶的理財功能相結合。投保人繳納保費后,保險公司會將保費的一部分用于購買年金,另一部分用于投資金融市場。年金的保障功能可以保證投保人在一定時期內獲得穩(wěn)定的收入,而投資賬戶的理財功能則可以讓保費獲得潛在的增值。

變額年金保險具有以下優(yōu)勢:一是保障功能強。變額年金保險的年金保障功能可以保證投保人在一定時期內獲得穩(wěn)定的收入,即使市場波動或投保人面臨經(jīng)濟困難,也能獲得一份保障。二是投資功能強。變額年金保險的投資賬戶可以投資金融市場,具有潛在的增值收益,投保人有機會獲得比傳統(tǒng)年金保險更高的收益。

變額年金保險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一是投資風險。變額年金保險的投資賬戶投資于金融市場,市場波動可能會導致投資收益的虧損。二是費用較高。變額年金保險通常收取較高的費用,包括保單管理費、投資管理費等,這些費用會降低保單的收益。三是領取限制。變額年金保險的領取通常受到限制,投保人不能在短時間內提取過多資金。

變額年金保險適合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并且希望獲得穩(wěn)定收入和潛在投資收益的人群購買。例如,臨近退休或退休后的人群,希望獲得一份穩(wěn)定的退休金收入;或者有一定投資經(jīng)驗,并且希望尋求比傳統(tǒng)年金保險更高收益的人群。

變額年金保險的保單類型主要包括:一是立即年金保單。投保后立即開始領取年金。二是遞延年金保單。投保后到一定年齡或時間后才開始領取年金。三是終身年金保單。投保后在被保險人終身領取年金。

變額年金保險的領取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定期領取。每月或每年領取固定金額的年金。二是變動領取。根據(jù)投資賬戶的價值和保障需求,靈活調整領取金額和時間。三是身故領取。被保險人身故后,受益人一次性領取投資賬戶的價值。

變額年金保險的保費繳納方式主要包括:一是躉繳。一次性繳納全部保費。二是分期繳費。分多次繳納保費。三是定期繳費。按月或按年定期繳納保費。四是保費豁免。在特定條件下,保險公司免除投保人后續(xù)保費的繳納義務,例如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


變額年金保險

變額年金保險,是指保單利益與連結的投資賬戶投資單位價格相關聯(lián),同時按照合同約定具有最低保單利益保證的人身保險。

變額年金保險的特色

1、保戶可自由選擇投資工具。

2、提供高報酬率可能性與自負投資風險。

3、保費另設分離帳戶免于保險公司債權人追償。

4、變額年金保證最低死亡給付。

變額年金保險管理暫行辦法

變額年金保險應當約定年金給付保險責任,或提供滿期保險金轉換為年金的選擇權。年金給付應當在保單簽發(fā)時確定領取標準,并不允許躉領。年金選擇權可以在保單簽發(fā)時保證領取標準,或在滿期保險金轉換為年金時再確定年金的領取標準。

變額年金保險可以提供以下最低保單利益保證:

(一)最低身故利益保證,是指被保險人身故時,若保單賬戶價值低于保單約定的最低身故金,受益人可以獲得最低身故金;若保單賬戶價值高于最低身故金,受益人可以獲得保單賬戶價值。

(二)最低滿期利益保證,是指保險期間屆滿時,若保單賬戶價值低于保單約定的最低滿期金,受益人可以獲得最低滿期金;若保單賬戶價值高于最低滿期金,受益人可以獲得保單賬戶價值。

(三)最低年金給付保證,是指在保單簽發(fā)時確定最低年金領取標準。

(四)最低累積利益保證,是指在變額年金保險累積期內的當前資產(chǎn)評估日,若投資單位價格低于歷史最高單位價格的約定比例,保單賬戶價值以歷史最高投資單位價格的該比例計算;若投資單位價格高于歷史最高投資單位價格的約定比例,保單賬戶價值以投資單位價格計算。
歷史最高投資單位價格,是指賬戶設立以來的最高歷史投資單位價格。

第二條 本通知所稱投資賬戶,是指保險公司依照《投資連結保險管理暫行辦法》(保監(jiān)發(fā)〔2000〕26號)和《投資連結保險精算規(guī)定》(保監(jiān)壽險〔2007〕335號)設立、管理和評估的投資賬戶。

變額年金保險可以連結到一個或多個投資賬戶。

第三條 變額年金保險保單應當具有保單賬戶價值。保單賬戶價值為保單連結的投資賬戶單位數(shù)乘以投資單位價格。在最低累積利益保證的情形下,若投資單位價格低于歷史最高單位價格乘以約定比例,保單賬戶價值為保單連結的投資賬戶單位數(shù)乘以歷史最高單位價格乘以約定比例。變額年金保險保單連結多個投資賬戶的,保單賬戶價值應當將保單在各個投資賬戶中的價值加總計算。

第四條 變額年金保險的費用結構與上限,參照《投資連結保險精算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除本辦法第四條所列費用外,保險公司對于變額年金保險還可以收取保證利益費用,即保險公司為提供最低保單利益保證而收取的費用。保證利益費用可以按照保單賬戶價值或最低保單利益保證的一定比例,并以扣除投資單位數(shù)的方式收取。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普遍認可的精算原則、期權定價模型或隨機模型,審慎確定參數(shù)進行合理定價。

第七條 變額年金保險的現(xiàn)金價值為保單賬戶價值與退保費用之間的差額。保險公司可以收取的退保費用參照《投資連結保險精算規(guī)定》。

第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合同中約定各項費用收取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