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調整問答

**問:調整后,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參保證金如何繳納?**

答:調整后,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參保證金由按年繳納變更為按月繳納,參保證金標準為每人每年160元,按月繳納,每月13.33元。

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問:大病保險保障范圍有哪些變化?**

答:調整后,大病保險保障范圍進行了優(yōu)化完善,新增8種病種,保障范圍更廣,更加貼近群眾醫(yī)療需求。

大病界定標準

**問:大病界定標準是否有變化?**

答:調整后,大病界定標準有所提高,住院醫(yī)療費用達到6萬元以上方可認定為大病。這將進一步提高參保人的受益水平。

報銷比例

**問: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是否調整?**

答:調整后,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有所提高。普通門診、二級及以下醫(y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60%,三級醫(y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70%,最高支付限額從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這將減輕參保人的經濟負擔。

報銷流程

**問:大病保險報銷流程是否簡化?**

答:調整后,大病保險報銷流程更加簡化。參保人只需要持相關材料到定點醫(yī)療機構辦理住院登記,即可享受大病保險報銷服務,報銷手續(xù)更加便捷。

享受政策

**問: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大病保險政策?**

答:具有唐山市戶籍的城鄉(xiāng)居民、新市民等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大病保險。同時,對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給予財政補助,確保他們也能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關于調整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管理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承保商業(yè)保險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居民基本醫(y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險”的要求,現對我市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一、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30元調整到每人每年50元。

二、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2萬元下調至1.6萬元。

三、調整報銷比例,即:1.6萬元以上~5萬元(含5萬元)由60%提高至65%、5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由75%提高至80%、10萬元以上~20萬元(含20萬元)90%不變、20萬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由90%提高至95%。

四、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各承保商業(yè)保險公司要盡快將政策宣傳到位,確保廣大參保居民能及時知曉,同時做好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調整銜接和大病保險基金的劃撥工作。

五、本通知第一項規(guī)定自2018年起執(zhí)行,其余各項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唐山市財政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