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

一、提取條件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 出國定居的;

5.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 因單位原因導致職工下崗的;

7. 滿足一定條件的家庭,用于繳納公租房租金、房源調劑費、房票使用費的。

補充說明

1.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住房時,提取額度最高為職工個人賬戶余額,且不能超過購買住房總價款的50%;

2. 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提取額度最高為實際還款額度,且每月不能超過職工上月提取工資總額的20%;

3.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繳納公租房租金、房源調劑費、房票使用費時,提取額度為合同約定金額。

提取流程

1. 申請人準備提取材料;

2. 申請人向受托銀行提出申請;

3. 受托銀行受理申請并審核材料;

4. 審核通過后,受托銀行將提取金額轉入申請人指定賬戶。

常見問題

問題: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么材料?

回答:具體材料要求因提取用途而異,一般包括身份證、公積金繳存證明、相關合同或協議、發(fā)票或收據等。

問題: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預約嗎?

回答:不需要,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隨時前往受托銀行辦理。

問題: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多久可以到賬?

回答:審核通過后,一般2-3個工作日內到賬。

問題: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繳納費用嗎?

回答:不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無須繳納任何費用。


第二條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

第二章提取范圍

第三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或在本市無產權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一)、(五)、(六)項規(guī)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六)項(不含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實際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超過下列標準的,按下列標準計算租金:一人戶40平方米,二人戶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戶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