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辦理流程

辦理低保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流程。一般流程包括:提出申請、核實調查、審批、發(fā)放。申請人需要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民政部門會對申請人家庭進行實地勘查和信息核實,并根據核實結果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申請人將獲得低保金發(fā)放。

低保申請條件

低保申請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城鎮(zhèn)居民中喪失勞動能力、無勞動收入來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收入標準;農村居民因年老、殘疾、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收入標準;特困人員;其他符合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特殊困難人員。

低保申請材料

申請低保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收入證明、家庭財產證明、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要求可能根據地區(qū)有所不同,詳情請咨詢當地民政部門。

低保發(fā)放標準

低保金發(fā)放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物價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確定。一般分為保障類低保和差額類低保,保障類低保為不低于當地低收入標準,差額類低保為按一定比例補助家庭人均收入至低收入標準。

低保享受期限

低保享受期限根據申請人家庭情況和當地政策確定。一般情況下,農村低保享受期限為長期,城鎮(zhèn)低保享受期限為臨時性。臨時性低保享受期限一般為2-3年,期滿后需要重新申請。

低保政策

低保政策是國家為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而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低保政策不斷完善和更新,以保障更多困難群眾得到有效幫扶。具體政策內容請咨詢當地民政部門或參閱相關法律法規(guī)。


低保怎么辦理?

城市案例:北京低保怎么辦理?

1、低保怎么辦理之條件

城市低保辦理條件

持有本市非農業(yè)戶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guī)定的,可以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外地戶籍的居民與本市城市居民結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guī)定的,也可納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農村低保辦理條件

持有本市農業(yè)戶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區(qū)縣當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guī)定的,可以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外地戶籍的居民與本市農村居民結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guī)定的,也可納入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2、低保怎么辦理之材料

城市低保所需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及聲明書》;

(三)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四)收入證明,主要包括:

1.在職人員需提供由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在職人員收入證明》,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2.離退休人員需提供領取離退休費證明;

3.享受失業(yè)保險人員需提供領取失業(yè)保險金證明;

4.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人員需提供領取經濟補償證明;

5.法定贍養(yǎng)人、撫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的收入證明;

6.職業(yè)介紹機構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檔證明;

7.其他有關收入的證明。

(五)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復印件;

2.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3.罹患重大疾病人員需提供本市二級及以上醫(yī)保定點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4.已婚家庭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5.解除婚姻關系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等解除婚姻關系證明;

6.在校就讀的家庭成員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家庭成員為殘疾人的需提供殘疾證復印件。

(六)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農村低保所需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及聲明書》;

(三)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四)收入證明,主要包括:

1.在職人員需提供由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在職人員收入證明》,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在村務農人員需提供所在村委會出具的收入證明并加蓋村委會公章。務農人員的收入證明應與村戶收入臺賬一致;

2.離退休人員需提供領取離退休費證明;

3.享受失業(yè)保險人員需提供領取失業(yè)保險金證明;

4.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人員需提供領取經濟補償證明;

5.法定贍養(yǎng)人、撫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的收入證明;

6.職業(yè)介紹機構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檔證明;

7.其他有關收入的證明。

(五)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復印件;

2.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3.罹患重大疾病人員需提供本市二級及以上新農合定點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4.已婚家庭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5.解除婚姻關系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等解除婚姻關系證明;

6.在校就讀的家庭成員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家庭成員為殘疾人的需提供殘疾證復印件。

(六)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3、低保怎么辦理之程序

城市低保辦理程序

(一) 申請城市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委托居委會代為提交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自收到申請后,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后,應指導申請人或代理人填寫《北京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將相關信息錄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tǒng),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工作,調查結束后,以居委會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后,填寫《北京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并及時公示。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低保審核的行政主管部門對社會保障事務所報送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同時完成網上審核工作并將材料上報區(qū)(縣)民政局。

(三) 區(qū)(縣)民政局對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上報的相關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全面審查,并入戶抽查。入戶調查結束后,對擬批準的低保家庭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北京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完成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tǒng)信息錄入和網上審批工作,發(fā)放《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并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fā)放低保金。

農村低保辦理程序

(一) 申請農村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委托村委會代為提交申請。

(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自收到申請后,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后,應指導申請人或代理人填寫《北京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將相關信息錄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tǒng),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工作,調查結束后,以村委會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后,填寫《北京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并及時公示。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低保審核的行政主管部門對社會保障事務所報送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同時完成網上審核工作并將材料上報區(qū)(縣)民政局。

(三)區(qū)(縣)民政局對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相關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全面審查,并入戶抽查。入戶調查結束后,對擬批準的低保家庭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北京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完成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tǒng)信息錄入和網上審批工作,發(fā)放《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并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fā)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