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簡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根據公告,淄博市將簡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辦理材料,取消部分證明材料,優(yōu)化辦理流程。

取消了哪幾類證明材料?

公告取消了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所需的婚姻狀況證明、就業(yè)證明、收入證明、征信報告等多種證明材料。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只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房產證等基本材料,以及征信報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優(yōu)化了哪些辦理流程?

公告優(yōu)化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審批、放款等流程,提高了辦理效率,縮短了辦理時間。

新政策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新政策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具體實施時間以各市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告為準。

取消證明材料后,如何保證資料真實性?

取消部分證明材料后,相關信息將通過跨部門數據共享和信用核驗等方式進行核實,確保資料真實性。

新政策對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有何影響?

新政策簡化了材料要求,優(yōu)化了辦理流程,有助于降低貸款辦理門檻,縮短辦理時間,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按照“一次辦好”改革工作要求,結合我市數據共享實際,現就簡化部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辦理材料公告如下:

一、取消部分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yè)務的證明材料

1.取消公安部門開具的戶籍證明。

2.取消加裝電梯提取的出資證明。

3.取消突發(fā)事件或重大疾病提取的診斷證明。

4.取消單位住房公積金注銷登記的工商登記注銷證明。提供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撤銷、解散、政策性破產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注銷工商登記的文件等。

5.取消死亡證明。單位辦理職工死亡封存時,職工死亡信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共享數據平臺獲取。

6.取消《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證明》,異地繳存職工購房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時,實行告知承諾制,簽訂《異地繳存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公積金中心進行核查。

二、簡化結婚證或離婚證

1.2011年8月1日之后在山東省內辦理的婚姻登記,在受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時,能夠通過共享數據獲取的,經職工授權后,通過共享數據平臺查詢,職工辦理提取、貸款業(yè)務不再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2.在山東省外辦理的婚姻登記以及2011年8月1日之前在山東省內辦理的婚姻登記,在辦理業(yè)務時仍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三、本規(guī)定自2019年11月5日起執(zhí)行

公告內容請登錄淄博住房公積金官網“通知公告”欄查閱。辦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需要提供的要件原件請登錄淄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或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