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資格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住證明,在濰坊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xù)繳存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繳存余額不低于貸款額度的30%;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信用良好,有能力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額度

最高貸款額度為200萬元,對于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且符合征信良好、穩(wěn)定就業(yè)等條件的,可適當提高至300萬元;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用途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以外的其他費用。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方式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行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即每月還款額度固定,其中包括本金和利息,本金部分逐月遞增,利息部分逐月遞減。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提前還款

借款人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一年后可提前向貸款銀行申請部分或全部提前還款。部分提前還款時,應提前30日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且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得低于10000元;全部提前還款時,提前30日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即可,無需支付違約金。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逾期

借款人發(fā)生逾期還款時,貸款銀行應及時催收,借款人應按時足額還清欠款。逾期還款期間,貸款銀行有權收取罰息,罰息按照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1.5倍執(zhí)行。


濰公積金〔2019〕60號

各分中心、管理部,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工作,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事項制度規(guī)定不明確的問題,現(xiàn)統(tǒng)一進行明確,請遵照執(zhí)行。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關于明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事項的辦理規(guī)定

一、夫妻一方在本地、另一方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方式的選擇

夫妻一方在本地、另一方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可根據(jù)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實際情況,自愿選擇本地貸款或異地貸款。

選擇本地貸款的,按照單方繳存認定,配偶在異地的公積金賬戶金額不計算在內(nèi),配偶的月收入按濰坊市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配偶在部隊的按實際工資收入認定(需提供部隊財務部門出具的工資發(fā)放證明或銀行工資流水),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的,按濰坊市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

選擇異地貸款的,按照雙方繳存認定,配偶在本地的公積金賬戶金額與借款人在異地的公積金賬戶金額合并計算貸款額度,對配偶在本地的公積金賬戶金額由系統(tǒng)一次性或持續(xù)性自動凍結,凍結賬戶金額的15倍與貸款金額相等時不再凍結,凍結金額在本次公積金貸款本息未還清前不能使用。

借款人的月收入按照本人提供的異地繳存證明及繳存流水明細中載明的申請前12個月平均繳存基數(shù)認定,在開戶時手工錄入;配偶的月收入認定依照《濰坊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由系統(tǒng)自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