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工薪族的首選方式。那么問題來了,夫妻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誰會是“主貸款人”?選誰都一樣嗎?答案是否定的,一、主貸人的概念是什么?

我們先來解釋一下“主貸款人”的概念。在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設定夫妻一方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參與貸款,“共同貸款人”除“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父母、子女)外,還必須是抵押房產(chǎn)的所有權人之一。二、如何確定“主貸款人”?

1.主貸款人要選擇首付更高、更穩(wěn)定的一方,才能貸出更高的金額。

2.主貸款人要選擇年輕一方,方便貸款期限更長。

3.選擇信用信息較好的一方。如果征信不好,可能會影響銀行的貸款審批。但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即使主貸款人征信良好,共同還款人征信出現(xiàn)問題也可能影響貸款審批。

需要注意的是,銀行在貸款時,主要是考核主貸款人的貸款資質(zhì),確定一個合適的主貸款人,這樣更容易申請到額度更高、期限更長的貸款。三、為什么要選擇一個“主貸人”?

因為這將直接關系到以后的還款。所以,夫妻二人一起去貸款,銀行要求貸款人購買一份綜合的住房抵押貸款保險。該綜合保險涵蓋兩個方面:

1.財產(chǎn)損失保險

抵押財產(chǎn)遭受規(guī)定范圍內(nèi)的財產(chǎn)損失時,如火災、暴風雨、倒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chǎn)損失。這樣即使以后抵押的房產(chǎn)出了什么事,也有保險來賠償。

2.貸款償還保證責任保險

這個保險主要是保障“主貸款人”。如果貸款人在還款期間因意外死亡或傷殘,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余的還款責任。但有人會說,如果借款合同上沒有名字,房子就和他們沒關系了嗎?涉及還貸的財產(chǎn)是否不屬于你?答案是否定的。

這屬于已婚夫妻取得的共同財產(chǎn),他們的債務也是婚后的共同債務。不管他是不是“主貸款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四、婚姻觸礁后誰來承擔債務?

夫妻一旦離婚,財產(chǎn)確定歸離婚一方所有。只有這樣,對方才能要求更換房屋貸款人,解除自己的還貸義務。如果單方面認為自己不參與借款合同,就不必繼續(xù)履行償債義務,這是對住房貸款的極大誤解。

因此,夫妻雙方在選擇主貸款人時要慎重選擇,萬一房屋發(fā)生意外,保險公司可以承擔剩余的貸款。當然,夫妻共同貸款在減輕以后的生活負擔,保證生活質(zhì)量方面提供了便利。但在確定“主貸款人”時,確實需要注意上述內(nèi)容,以減少人為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