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人向你借錢后沒有能力償還或者拒絕償還發(fā)生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欠款人償還債務。

但不屬于公安機關處理的刑事案件,就不能報警立案,如果對方涉嫌詐騙或者經濟犯罪而所欠的錢,就屬于刑事案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欠債不還是屬于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所以無論欠錢多少公安機關都不會立案的,如果向法院起訴的,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guī)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一、欠錢多少能立案?

其實理論上,無論欠款金額是多少,只要起訴到法院,都是會立案的。因為借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民事權利是以維權為目的,立案要求與款項數(shù)額沒有直接關系。

也就是說,只要是有人欠你錢,如果他不還的話,你準備把這筆錢要回來,這樣不管多少錢,你都可以到法院起訴他,法院都會給你立案,一分錢也可以。

若對方欠你的錢不還,你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合同、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記錄等),可以到他的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起訴,及時起訴要他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