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聽說過結婚后丈夫和妻子一起賺的錢,一起買的房子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債務呢?

相信很多人想知道,丈夫借的債,妻子是否要一起償還。

如果是以前的時候,這情況,不管丈夫借了多少錢,最終離婚的時候,妻子是要分擔一半的債務的。

但是后來民法典規(guī)定,丈夫或妻子個人借的貸款,離婚之后只需借方一人承擔。

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不知情。

夫妻二人一方不知道另外一方借錢,也不知道借款去向,那這一部分借貸將由借錢的那個人承擔。

比如丈夫借了10萬用于賭博或者去做生意,但是妻子并不知情,那離婚后可以申請丈夫承擔所有債務。

第二,知情,但是用途未明。

就是夫妻一方知道另外一方借錢,但是不是用于生活,而是單方意愿去投資或者賭博,或者其他違法事項,而沒有使用在雙方都能使用(比如購買雙方共有的東西,房子車子等)并且可獲知的情況。

第三,被欺騙。

丈夫利用妻子的信用卡網貸去投資,妻子不知情,只知道丈夫在使用,而最后丈夫反咬一口說是妻子個人債務,這情況就比較復雜,妻子必須想方法舉證說是丈夫在使用這筆款項,不然的話妻子肯定要一個人承擔,方法嘛,我后面在說。

第四,沒有雙方簽名。

夫妻雙方一方去借貸,偽造對方的簽名或者他單獨一個人去簽名借這筆錢,不管怎樣,這筆錢終將對方承擔,但是并不簡單,必須得去申請鑒定。

以上這幾點就是大致近幾年頒布的政策,夫妻雙方一方不用承擔債務的條件。

但是這個政策有個bug,就是鑒定難,找證據難。所以近幾年來被一些渣男利用結婚來套錢。

而那些常用方法就是,利用刷卡機或者不知名的銀行卡,套取妻子的信用卡和網貸,直到最后套不動就離婚,這是怎么回事。

比如丈夫拿妻子的信用卡刷卡。

首先因為刷卡機刷出來的收款方是未明的,所以查不到具體錢財?shù)木唧w去向,這種情況下法院會認定是妻子個人刷的卡,而且還是用刷卡機刷卡,屬于套現(xiàn),如果說出來肯定判定責任。

其次,如果丈夫使用未知名的銀行卡或者持卡方的銀行卡,那這些最終會佐證是妻子自己刷的卡,款項都到妻子銀行卡上去了。

之后便離婚帶著錢脫身。

那這樣難道就讓丈夫為所欲為了嗎?

不,絕對不行。

以下為我個人的想法,大家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可以去嘗試下。

當起訴離婚時,妻子首先聲明自己沒刷卡,是丈夫刷的,丈夫肯定會說自己沒有,然后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請查那幾筆款項的來龍去脈,因為在有爭議的情況下,法院會去申請調查款項,而無論轉多少遍,除非銀行卡被銷毀,不然可以查到資金最終流向,再經過比對,就會查到丈夫的頭上,這個時候就有證據證明貸款為丈夫所刷,甚至可以起訴丈夫說詐騙罪,并且還有信用卡詐騙罪。隨后該怎么樣就怎么樣。

最近幾年真的發(fā)生很多丈夫刷妻子的卡,最后離婚讓妻子獨自背負大堆債務的事情,我遇過好幾起了,但這種事情我也覺得很惡心,所以大家不要管夫妻必須相信什么的,要盡量保護好自己。

這一篇是在路上做的,沒經過后期整理,可能有點雜亂,請別介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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