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擔保人的責任是為債務提供擔保,以房屋作為擔保物為自己或者別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清償?shù)狡趥鶆盏臅r候,債權人可以就房屋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自己的債權。

房產(chǎn)擔保人是指在房地產(chǎn)交易中作為擔保人的個人或機構,承擔對借款人或借款企業(yè)未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所產(chǎn)生的債務承擔一定的責任。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在借款人未能按時償還貸款的情況下,為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即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承擔清償借款本息的責任。


具體來說,房產(chǎn)擔保人的責任包括:


1.償還借款本息。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下,擔保人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承擔清償借款本息的責任。


2.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借款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款,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3.履行抵押擔保責任。如果房產(chǎn)作為抵押物,借款人無法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擔保人要承擔履行抵押擔保責任,即承擔清償房屋抵押貸款的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房產(chǎn)擔保人的責任是一定程度上與借款人的信用情況有關的。如果借款人具有較高的信用評級和還款能力,那么擔保人的責任相對較輕;反之,如果借款人信用較差,擔保人的責任就會更為嚴重。此外,如果借款人違反了合同約定,如提前還款或者拖欠利息等,也會影響擔保人的責任。

房產(chǎn)擔保人承擔產(chǎn)權者如出現(xiàn)經(jīng)濟問題不能負擔還款和還貸由承擔者承擔

不要輕易幫人擔保,但是對方無力償還時,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