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肯定要承擔責任。

有人為朋友講義氣兩脅插刀,為朋友貸款作了擔保。

當時還以為幫到了朋友,卻沒想留下隱患。

朋友在還貸款時,忽然消失得無影無蹤,貸款公司首先找到了幫忙貨款的,任他解釋亦無用,因為白紙黑字他為朋友貸款作了擔保,不僅僅是負責任,法律上也推諉不了,這叫走得了和尚走不了廟。

即便打官司亦無用。

貸款公司會追究貸款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所以奉勸那些想為人作擔保的,可別頭腦發(fā)熱,一口應承別人這要求,而是亳不猶豫,立馬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