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個人免繳條件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期公布的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現就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免繳條件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8月1日起,職工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領取工資的,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免繳,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繳存。

二、單位應如實申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個人免繳業(yè)務由單位統(tǒng)一辦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