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這種情形根本不叫做共同買房,婚前共同買房是指你們倆首付都要掏錢,而不是婚前一人掏錢,婚后你們共同還房貸!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三)之規(guī)定,這種情形婚后房子的產權是男方的,而你們共同還貸你支付的那部分錢只是相當于男方借了你的錢而已,當然這部分錢是按照你房子的增值減值會有相應的增加減少比例。不是說首付三成與你沒有關系,整套房子產權都與你無關,通俗理解就是男方借你錢買房了。

女方,也就是你當然是可以要求男方寫上你的名字,婚前寫上你的名字,這個房產就是你們倆的,不管你首付有沒有交。完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富豪出錢給小蜜買房子,小蜜一分錢不拿,這個房子只寫小蜜的名字都可以,你的這種情形當然更可以了。

既然你按揭都有錢,干嗎不跟男友一起交首付,借點錢也一塊兒交首付,寫上兩個人的名字,首付不交又要求男方寫上你的名字,這個操作起來,男方肯定會在心里產生芥蒂,為了你們的感情長遠考慮建議一起交首付吧。